释义 |
律师解答: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业主用于维修公共部位的资金,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其缴纳和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专用账户,对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进行管理,并实时公开账户余额和收支明细。同时,业主委员会也可以自行选择委托物业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代为管理维修基金,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在代为管理维修基金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使用规定进行资金的支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维修基金,或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戚陆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高羡顷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