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维修基金过户手续 |
释义 | 住宅维修基金过户流程及所需材料:业主需领取维修资金变更审核表,到开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办理网上查询认证,转交银行更改信息,办理产权登记。若丢失维修资金专用收据,需提供开发单位说明、报刊声明及个人说明。如无原件,需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律分析 一、维修基金的过户流程 1、其业主到所在辖区的小区办领取“维修资金变更审核表”三份。 2、其业主到原开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其业主持相关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区小区办办理网上查询并认证审核。 4、业主持审批件送转银行维修资金管理部审后,由银行更改业主信息。 5、业主持核准的手续办理产权登记。 6、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丢失:第四联丢失需开发单位出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第五联丢失需刊登报刊声明(市级以上报刊);第六联丢失需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按本人手印,下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我们若是没有办法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二、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 1、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 3、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 4、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2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 没有办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结语 根据以上流程,办理维修基金过户需要以下材料:房屋受让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转让协议或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以及《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产权的除外)。若无法提供专用收据原件,需房屋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如业主本人不能到场,代理人需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六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与赎回 第六十四条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不再具备本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 (二)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或者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六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与赎回 第六十二条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金的募集符合本法规定; (二)基金合同期限为五年以上; (三)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二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一千人; (五)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四章 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组织 第四十六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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