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胃癌需要评估维权费用的成本,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维权费用标准。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人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在诉讼中支付的合理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因此,被保险人在维权过程中的合理费用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但是,被保险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评估维权费用的成本,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在诉讼中支付的合理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