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我的胃癌治疗费用,这合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完全免责。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胃癌治疗费用,如果该疾病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责任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不实陈述或者隐瞒事实,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胃癌治疗费用的责任,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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