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紧急联系人是否需要出庭取决于具体情况。不是贷款的担保人,在诉讼中没有被列为被告,或没有申请出庭作证,那就不需要出庭;确实被列为被告,或者申请出庭作证,法院要有正式的开庭传票等文件通知庭审或者出庭作证;没有收到通知的,可能不会出庭。如果确实被列为被告,应该积极出庭参加庭审,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或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案件判决对其有法律效力;根据案件情况,如果确实需要出庭参加庭审,法院可以通过传票传唤。两次传唤后未出庭的,可以拘留。如果已经申请出庭作证,原则上有义务出庭作证,但由于客观情况,可以通过提交书面证词或方式不出庭作证;出庭作证造成的合理损失可以由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