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准备提交以下材料: 1、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1份;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证原件1份; 3、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图1份(手绘或电脑绘,含尺寸)。 4、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5、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 6、经营食品品种清单; 7、经营设备设施工具清单1份; 8、经营进口酒类食品的,提供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国内经营者与境外食品生 产厂家或境外上级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合同书,生产厂家或上级经销商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9、经营国产酒类食品的,提供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6个月内的质检报告 复印件(盖厂家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