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什么 |
释义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包括事业单位性质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中介性质的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 (一)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二)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三)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不受地区和区域的限制;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运行规程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 (二)对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中获知的依法不能公开的资料、信息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三)接受并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协助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代理机构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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