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土地使用证2044年到期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证2044年到期,现在继续使用。如果期满想继续使用,就在2043年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二、房子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 1、住房产权包括两部分:住房权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住房权的期限为,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为40年,50年或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重新支付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2、房屋产权的到期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房主可以联合提出,以弥补土地出让金。该价格应低于类似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额。重新申请的期限不得超过30年。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将自动续期。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寿命届满,土地使用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除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外。 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进行确定。具体是: 1、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七十年; 2、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五十年。 一、土地使用权终止的规定: 1、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2、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3、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4、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有: 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进行确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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