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修理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