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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一直不来办理离职应该怎么办?
释义
    通知员工来办理离职,员工不来,可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员工未提前通知单位就直接上班,因此造成损失的,单位可向员工追偿。单位不能以未办理离职手续就不发放员工的工资,但单位可以跟员工协商,让其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工资发放与离职方式没有必要的联系,如果员工迟迟不来办理离职手续,时间比较长的,单位最好能给员工邮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首先不能扣留工资,是劳动合同不允许的违法行为,即便员工有过错或违纪行为;对于员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自行离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需要企业有公告行为,对其产生的工作移交的损失保留追溯权利,这是其一,重点是要对不可预期的劳动争议风险要进行规避责任。通常是在公共区域、其家庭地址、紧急联系人、其邮箱微信等发出“通知”,要求在一定期限完成工作移交等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有其承担。且着些公告要进行证据保存。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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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2: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