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哪些情况会导致一方没有任何财产?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可以协商财产分配,如协商失败则根据法院判决。夫妻还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属,但需考虑义务和补偿。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若一方侵占夫妻共同财产,可减少分配或不分配。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协议,一方放弃全部财产后可净身出户。离婚时,财产原则上平分。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失败,则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各自所有。但如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则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方法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则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瞒、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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