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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必须要男方去吗
释义
    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在男方那边起诉。一般情况下女方起诉离婚,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去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有特殊情况例外。
    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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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