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房产证办理所需的证件和申办房产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证明文件,而申办房产公证需要提供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涉及房地产开发的证明文件、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证明文件以及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1. 各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等,如果是企业法人,还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2、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3、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需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4、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5、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一、房产证办理资料有哪些 新建商品房、自建房初始登记 办理所需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注:申请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 (四)立项批复;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 (七)房屋竣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八)房屋测绘报告原件;8、规划总平面图原件;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交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需三次验核,非住宅需两次验核) (十)其他资料。 二、申办房产公证的准备措施 由于我国的房地产业兴起不久,国家调整这类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正在不断完善,各地区根据本地的情况也在制订不少涉及房地产的政策;国家制定的涉及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各地制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都是办理房产公证的依据。 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结语 各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文件、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文件和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文件都需要提交。申办房产公证时,当事人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十三条 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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