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交公积金。年满18周岁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之前缴费专户开户已满24个月、并自开户后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