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公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证明符合申办用途的材料(公证书的证词中,明确限定公证书只用于该项公证申办事由,用于其他事由无效); 3、如果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身份公证的方法: 1、办理身份证公证的人员,只需要提前准备好办理所需材料,然后到当地的公证处提出办理申请就可以了,申办该公证的材料是非常简单的,只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就可以了,但要注意,两种证件都必须提供原件; 2、准备好证件原件后,就可以前往当地公证处提出办理申请了。提出申请后,需要先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交给公证员初审。通过初审才能够提交材料,经确认材料无误且无需补交材料,就可以缴纳办理费用了,缴费之后,回家等待办理完成即可。 综上所述,如果是出国使用的,就必须在当地具备涉外资质的公证处办理。另外,身份证公证是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不得找人代办。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写明公证书是用于什么目的,公证书出具后,只能应用于这一目的,如用于其他事由,公证书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