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身份证能加急办理吗 |
释义 | 需要根据当地的有关政策来判断。一般是可以的。 当事人身份证丢失,可以凭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补领新的身份证,规定60天以内可以领取新身份证;加快办理证件大约需15个工作日左右。如果当事人应急使用,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规定1到3天可以领取临时身份证。 补办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一)居民户口簿原件(异地办理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 (二)《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三)《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四)当地公安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及时带上户口簿到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补办身份证的基本流程如下: 1、携带《居民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在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40元,领取收费收据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也会在90日内领取。在领取新证的同时上交旧证,旧证作废。 如果实在着急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是在身份证丢失补办或换证期间的身份证明,有具有和身份证同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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