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对女方有利?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只要求双方愿意签署离婚协议,没有任何理由偏袒另一方;而诉讼离婚且具有以下情形和证据,对女方较为有利: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7、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8、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 二、离婚起诉的条件如下: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起诉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提交起诉书,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与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该给与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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