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船舶所有权可以部分转让吗 |
释义 | 船舶所有权可以部分转让,但应当进行登记。根据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转让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有也应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擅自卖合伙东西违法吗 私自出卖变卖合伙企业的财产是违法行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的。私自出卖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汽车的所有权是交付还是登记 登记,以登记行为确定车辆所有权。由于机动车不是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因此对于机动车的所有权变更,根据法律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换句话来说,即使没有进行登记,车辆买卖的当事人之间转让车辆所有权的行为也发生法律效力。只是未经登记的物权变动,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应怎样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五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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