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房产交易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未登记的不动产,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依照前款规定办理首次登记所需的权属来源、调查等登记材料,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