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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2新政策有哪些?
释义
    制定“离婚冷静期”政策。法律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夫妻双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婚姻仍然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仍然是夫妻,此外,夫妻双方未在30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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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0: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