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脑损伤险,理由是继往,我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脑损伤险的理由属于“继往开来”原则,即基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或隐瞒风险等原因。但保险公司必须在合同中规定告知义务和投保人违约责任等条款,并且在赔偿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投保人的违约行为。若保险公司无法提供足够证据,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一条,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不得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和保险标的的变化,隐瞒或者不如实告知情况。 2.《保险法》第九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推托或者拖延履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致使保险金不能得到给付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建议: 1. 联系保险公司,要求详细说明拒赔理由,并要求提供证据。 2. 如果保险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或存在瑕疵,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3. 如果仍无法解决,可以通过律师提起诉讼或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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