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责任应当明确,不得以不明确为由免除保险责任。但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患有某些疾病或者存在某些危险因素,保险人可以就该等疾病或者危险因素免除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就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者明确告知的,不得免除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责任应当明确,不得以不明确为由免除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禁止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无效。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应当进行询问或者明确告知;未进行询问或者明确告知的,不得免除保险责任。 4.《保险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致使保险人不能正确评估风险并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