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计算方式一: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应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或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月标准工资 计算方式二: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计算方式三:实际出勤天数/21.75×月标准工资 法律客观: 1、工作天数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月工作小时数:20.83×8=166.67小时/月。2、日工资、小时工资计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月工资收入÷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