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确定期限为30日至3个月。未申报的债权视为到期,带利息的债权停止计息。债权确定期间是指债权人登记债权的时间。债权申报时间应不短于三十日,不长于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未到期的债权,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带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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