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不是必须要成立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一、工会经费的收支应该走内审来审计吗 工会经费的收支不应该由内审来审计。 一般的工会经费贩使用情况审查是分两个层面进行的:一是由工会组织内部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二是由上级主管工会的审计部门审计。 法律依据: 《工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督,国家的监督就包括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同时,《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五个方面: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它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