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派遣劳动者不能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 |
释义 | 被派遣劳动者能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动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参加工会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能剥夺,劳务派遣员工也一样。 职工加入工会的必要条件如下: 1、劳动者自愿参加,承认工会章程; 2、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建立劳动关系; 4、劳动者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承担以下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并可以通过工会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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