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实行离婚冷静期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如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如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拓展延伸 离婚冷静期有多长时间?不冷静会有什么后果? 离婚冷静期是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和考虑后,才能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期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 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考虑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感受,避免冲动离婚,减少因情绪激动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如果在这三十天内双方没有撤回离婚申请,则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如果在这三十天内双方撤回离婚申请,则可以避免进一步的离婚登记程序和费用。另外,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一方当事人出现极端情绪或者采取过激行为,可能会导致冷静期延长或者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进而可能产生诉讼和财产损失。因此,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沟通,尽量平和地面对彼此,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结语 婚姻登记机关规定,如果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需在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协议离婚需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