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如何实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1、“离婚冷静期”指离婚登记后的30日,此时任何一方可撤销登记,撤销后双方仍是夫妻关系。2、冷静期满后,在之后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有一起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也就是其中一方无法到场,不管是因为反悔的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离婚申请都将被撤回。如果双方还坚持离婚,需要再次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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