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高速公路普遍设立超时费规定,高速超时费是指车辆在高速公路网内超过24小时,路段内(同一条高速线路)超过12小时,均要缴纳“超时费”,是为了打击驾驶员逃费所制定的惩罚性措施。一般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入口和出口之间的里程,以车辆最低时速60公里/小时计算,超出这个时间就要按照每小时40元的标准来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