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你受伤当时有相关的就诊就医记录,就可以做出伤情鉴定。伤势恢复好了,只是对你伤情的确定,不影响鉴定。相反,如果你连受伤当时有相关的就诊就医记录都没有了,而且现在的伤势也恢复了,那么就很难再做出伤情鉴定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