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职人员打人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公职人员殴打他人的处理,需要根据受害的伤情判断如何处理。如果导致受害人的伤情构成轻微伤的,按照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的,则是按照刑事案件处理,由检察机关机关提起公诉,由司法机关判处刑罚; 2、公职人员被判处刑罚的,需要监察机关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公务员殴打他人的处罚: 1、殴打他人,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不构成轻伤以上伤情的,就可以认定殴打他人; 2、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