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上班时突然晕倒,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并支付赔偿? |
释义 | 工伤赔偿相关规定如下:如果员工在上班时间晕倒或受伤,需先确定原因。若因自身疾病或受伤导致晕倒或受伤,则不被认定为工伤,也无法要求赔偿。若晕倒或受伤因工作原因导致,则可以被视为工伤,并有权要求相应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伤残津贴停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如果在上班时间晕倒,需要先确定晕倒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自身疾病导致的晕倒或受伤,那么这种事故不被认定为工伤,也无法要求赔偿。如果晕倒或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可以被视为工伤,并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一般而言,工伤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 2、康复费; 3、伙食补助费,原则上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4、交通食宿费; 5、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则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一、今年对工伤职工上调工资有什么意见?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今年工伤加工资能上调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结语 如果在上班时间晕倒或受伤,要先确定原因。如果是因为自身疾病或受伤导致的,则不被认定为工伤,也无法要求赔偿。但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晕倒或受伤,则可以被视为工伤,并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工伤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则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工伤职工上调工资,建议逐步提高伤残等级的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以保障其生活和工作的需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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