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转让证明材料如何提供 |
释义 | 一、专利 专利,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有四种,第一种指专谋私利;第二种指垄断某种生产或流通以掠取厚利;第三种指专注敏锐;第四种指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在实行专利保护制度的国家﹐一般订有专利法。 二、专利转让证明材料如何提供 专利转让所需要证明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表(继受取得); 2、转让合同(原件); 3、转让方,受让方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是身份证签字); 4、原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章); 5、转让委托书。 专利转让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著录事项变更申报书》 《著录事项变更申报书》包括5个部分:①专利申请或专利基本信息,包括申请号或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以及申请人或专利权人;②针对通知书进行著录项目变更;③变更项目;④附件清单;⑤当事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2、专利转让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公证书 在双方达成转让协议之后,双方需签定一份《专利转让合同》,这份合同自签定后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将成为专利转让申请的一份法律文件。 3、解聘相关代理机构声明 如果专利代理机构由从前的A更换成了B的话,那么需要提交一份《解聘代理机构声明》。 三、专利注意事项 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专利权人应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会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专利权人想要转让专利权,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该合同,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应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应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将其专利权质押的,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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