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云南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
释义 | 云南拆迁政策,拆迁补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原则,对国有土地按照土地性质分别给予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按照房屋及土地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补偿等,都做了有关的规定,那么具体的规定政策是什么呢? 2014年云南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住宅每户每次300至600元、非住宅每宗每次不少于300元的搬迁补助费。 第十六条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按被拆迁面积向其支付每月每平方米3元至10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期按照实际过渡期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期按照3个月计算。 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拆迁补偿 第二十五条拆迁补偿形式依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执行。其中,作价补偿应当由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六条因城市道路、供水、排污、煤气、供电、通讯、输变电站、公交站场、环卫、公共绿地等市政设施建设拆迁交通岗亭、交通标志、交通护栏、树木绿地、公共汽车停靠站点、消防栓等各类公共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按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六)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土地征购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按本地段基准地价给予补偿。 (七)按照《试点通知》(昆政办[2006]136号)要求缴纳的每亩3万元标准社保基金,由地方政府以被拆迁农村社区/办事处为基本单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三、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原则 (一)拆迁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产权的建(构)筑物和附着物,按照国家、省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规定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安置。 (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及房屋装修、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 (三)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按照《通告》规定,按照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原则进行补偿安置。昆明市主城区城镇房屋改造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五条对国有土地按照土地性质分别给予补偿。 (一)划拨土地 1.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划拨土地,按25万元/亩进行补偿; 2.属于市、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划拨土地,按照昆政发〔2006〕19号文的规定执行。 (二)出让土地 1.原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土地,按照土地批准用途进行评估,按评估地价进行补偿; 2.原通过协议出让的土地,按国土部门确认过的原出让价扣除使用年限后进行补偿。 (三)属于“8?31”完善用地的,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按照当时取得土地的成本价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进行补偿; 2.已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已缴纳的规(税)费凭交费凭据,由国土部门核准后计入土地征收补偿成本,据实补偿。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偿按照房屋及土地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补偿 (一)经核实建设用地是经营性出让用地,规划批准的是商业和经营性用房,并严格按房屋登记用途使用的,按“收益法”的原则,以市场评估价作为补偿的依据。 (二)改变建设用地性质和规划用途的(如批准的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规划用途为非盈利性办公楼,但被拆迁人将建筑物作为商场使用,实际上将建设用地性质改变为经营性用地,建筑物规划用途被改变为商业建筑),按“重置成本”的原则评估补偿。 (三)能提供部分合法性文件的建、构筑物,按合法建、构筑物评估价减去补办完成全部产权手续费用所需费用作为实际评估价。 (四)属于军产的建、构筑物,按照部队核发的相关产权手续分类进行补偿。 (五)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提供产权手续的建、构筑物,按建、构筑物实际价值评估补偿。 (六)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第九条为统一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拆迁人在对被拆迁人实施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应当给予下列补偿: (一)被拆迁房屋安置补偿费 根据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参照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二手房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 1在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应当按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向其支付每月每平方米10元至16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住宅面积低于55平方米的,按55平方米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3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实际过渡的期限发放。 2搬迁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给予每户600元,采取产权调换的给予每户1200元。 3停产停业补偿费:根据区位、楼层等因素按以下标准执行:商铺60—40元/平方米/月,非营业用房25—15元/平方米/月。实行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补偿费按3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实际过渡的期限发放。 (三)搬迁奖励费 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所确定的搬迁期限,为鼓励搬迁,对分段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房屋的被拆迁人,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一处房屋多人共有的,按一户认定),户奖每户不超过3万元。超过规定档次搬迁的,不给予搬迁奖励费。 (四)特困补助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提供相应有效证件、证明,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特困补助费。(1)五保户;(2)民政部门抚养的孤寡老人;(3)烈士家属。 2.城市低保户,提供相应有效证件、证明,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特困补助费。 (五)面积奖 本办法公布实施以后的拆迁项目,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项目拆迁实施方案给予不同档次(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300元的面积奖。超过规定档次搬迁的,不给予面积奖。第十四条主城区城镇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参考指导价:市中心一环以内6500元/平方米一环至二环之间550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之间4500元/平方米 北边片区4500元/平方米东边片区3500元/平方米南边片区4500元/平方米西边片区400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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