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选聘是正式编制吗 |
释义 | 村干部是否属于事业编制的问题有所争议。虽然村干部是通过村民选举产生的,游离于正式体制之外,没有编制,无法享受公务员待遇,但根据2018年中央三农一号文件和一些地方的做法,村干部可以通过参加事业编制人员选聘入编。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综上所述,村干部不属于事业编制,但可以通过特殊途径进入事业编制。 法律分析 村干部不属于国家编制内干部,是通过村民选举产生的,是区别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游离于正式体制之外,没有编制的,无法享受公务员待遇,属于不脱产边缘化干部。 但2018年中央三农一号文件中提到,要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而在2017年,就有一些地区如霍邱县,发布将村干部选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因此,村干部是可以通过参加事业编制人员选聘入编的。 那么什么是事业编制呢?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综上所述,村干部不属于事业编制,其是通过村民选举产生的,以上就是关于村干部是否属于编制的解答,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结语 综上所述,村干部不属于事业编制,其通过村民选举产生。虽然村干部在正式体制之外,无法享受公务员待遇,但根据2018年中央三农一号文件的规定,一些地区已开始将村干部选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