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健委规定一线抗疫医护人员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障工作条件、维护身心健康、落实待遇职称政策、加强人文关怀、创造安全的执业环境、弘扬职业精神六个方面的意见,明确了医务人员参与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医务人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时间长短、危重程度等因素,及时为其安排带薪休假,增加的带薪休假不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可在两个年度内使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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