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
 1、死刑复核程序为:
 (1)审查。核实原审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事实;
 (2)制作复核审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案件的由来和审理过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情况;案件的侦破情况;原审判决要点和控辩双方意见;对事实和证据复核后的分析与认定;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意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调取新证据】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二、死刑复核审查哪些内容
 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后果以及危害程度;
 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6、其它应当审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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