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人可以参加预备役。 预备役,全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备役部队在现代化国防和战争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引起了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预备役部队的数量也开始逐渐增多,武器装备不断改进,军事训练进一步加强,与现役部队的差距也越来越小,并且开始在现代战争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预备役部队是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按统一编制为战时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而组建起来的部队。 一、预备役的组成 预备役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是一支有统一编制的部队。预备役师团已纳入军队建制序列,授有番号、军旗。 二、如何加入预备役 从部队退役的士兵自动转为预备役,没有服役的人员则有两种方式加入预备役 一是参加地方武装部组建的预备役准军事部队 二是加入民兵应急分队,经过训练后即可转为预备役。 三、预备役军官如何产生 预备役军官的选拔主要从以下5种人员中产生: 1、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退出现役的优秀士兵; 3、专职民兵干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 5、非军事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中国预备役部队的编制情况 1、预备役部队根据军队建制实行统一的编制,编有预备役师、旅、团,并建有相应的领导机关。主要按地域进行编组,以省建师、以地(州、市)建旅(团)或跨地(州、市)建师(旅)、跨县(市、区)建团。现役军人主要编配各级军政主官、部门主要领导、部分机关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 2、预备役军官主要从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地方干部、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中选配;预备役士兵主要从符合服士兵预备役条件的退伍士兵、经过训练的基干民兵和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人员中选编。预备役官兵每年一般进行240小时的军政训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十二条 预备役士兵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预备役士兵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 第三十四条 预备役军官包括下列人员: (一)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军官; (二)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 (三)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