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人因病无法公证的解决方式为可以请与公证没有利害关系的朋友或者是亲属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但是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