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须知有哪些 |
释义 |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如下: 1、企业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解除合同证明一份; 4、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一份; 6、单位关于职工退休及公示报告一份。 办理退休程序: 1、个人申请(限于办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特殊工种、企业破产提前退休及其它提前退休); 2、单位公示,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建立职工退休公示制度的通知》(晋劳社养[2003]219号文规定执行); 3、对公示期满后无疑异或经调查核实后无误的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定《职工退休(职)审批(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审批(核)后,单位将审批(核)结果通知职工本人后,送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第一款 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