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乙方地址怎么填写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主旨:劳动合同乙方地址应根据职员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劳动合同应具备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还可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劳动合同期限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法律无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乙方地址怎么填写 劳动合同乙方地址应当填写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必须根据职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或者填写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保持一致。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一般是签几年?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如下: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其他原则。 结语 劳动合同的乙方地址填写应根据职员实际情况,可填写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与身份证地址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包括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信息,劳动者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除此之外,还可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年限没有法定规定,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根据具体情况,劳动者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改制时满十年等条件下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包括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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