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区别是: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一、刑事诉讼法最高院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另一个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各级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 二、人民法庭职责有哪些 人民法庭有什么职责 人民法庭不是一级审判组织,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以基层人民法院的名义制作和发布判决、裁定。 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审理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审理经济类案件。 人民法庭职责: 1、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三、民事诉讼法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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