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之外的一切,除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之外,其他都不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 (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制止不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权利;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一、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二、保护知识产权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