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更新可以由户主本人或户员代为办理。需要提供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主的委托授权书。这些资料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 户口更新,可以由户主本人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也可以让户员(户口簿内其中的人员)代为补办户口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1、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3、户主的委托授权书。 拓展延伸 申请办理新的户口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有)、离婚证(如有)、子女出生证明(如有)、房屋产权证(如有)、租赁房屋合同(如有)。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提交材料后,需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新的户口本。申请办理新的户口本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 结语 户口更新需要提供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授权书,可由户主本人或户员代为补办户口簿。申请办理新的户口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合同等材料,需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异,建议事先了解当地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