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父母与子女是不可以断绝关系的,父母与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断绝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一、法律上断绝关系的规定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所以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二、断绝关系还有赡养义务吗? 如果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因为合法收养而断绝关系,那子女就不需要赡养亲生父母,只需要赡养养父母。因为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签订了断绝关系协议,那协议是无效的,子女仍然要赡养父母。 三、什么情形下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如下情形下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且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法院根据当事人主张,依法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协商一致的; 4、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