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实告知乳腺癌,重疾险理赔会有什么限制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关系,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当依据投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疾病史等情况,可能会影响理赔。不过,在乳腺癌等重大疾病方面,保险公司应当为投保人提供保护,不得故意设置附加条款限制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有关询问,应当如实回答。 2.《保险法》第九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或者虚假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并有权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引》第三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重大疾病的保障,不得故意设置附加条款限制理赔。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等确定合同内容。 总体来说,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应当依据真实情况进行评估。对于乳腺癌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得故意设置附加条款限制理赔。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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