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只要不超过12分。驾照全称为机动车驾为机动车驾驶证,也称为驾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如果你随意驾驶机动车,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普通人无证不能在路上驾驶。但对于那些有安全驾驶技术的人来说,他们在路上驾驶车辆,这个许可证是驾照。这表明,驾照是一种许可证。驾驶车辆的许可证是通过颁发驾照来实现的。这表明,获得驾照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由专门机关颁发。在国际上,驾照的定义是:驾驶车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 (三)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 (4)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50%; (5)强迫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 (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 (七、故意损坏、移动、改造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有前款第二、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第三、第五、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客观: 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1)申请人持驾驶证或记满12分通知单,到驾驶员管理所考试场收费处交费;(2)稽查科窗口受理后,学习7日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者打印合格证明;(3)持培训合格证明到业务科登录窗口录入和采指纹、打印预约考试凭证;(4)每周五参加考试,合格后填写《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业务科登录窗口复核、确认;(5)稽查科销分取证。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一次12分的,考科目一。两次以上记满12分的,考科目一、三。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而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此外,新领驾照的驾驶员在实习期内(一年)被记6分以上,实习期限将延长一年,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则会被注销驾驶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