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的定义和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监视居住的条件及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监视居住条件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严重疾病患者和特殊案件需要。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监视居住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且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需经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一至四日。 法律分析 一、关于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1.监视居住的条件: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被监视居住人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结语 监视居住的条件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严重疾病患者、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74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并具备法定的紧急情形。公安机关在拘留后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宜 居 环 境 第六十五条 国家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开发,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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