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签了居间合同,但不想购买该怎么办? |
释义 | 二手房居间合同签订后不想买了,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三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后不想买了,一般应以定金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终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合同中约定、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合同签了居间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拓展延伸 如何解除已签订的二手房居间合同? 解除已签订的二手房居间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合同约定。首先,您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查看是否有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有解除条款,您可以按照条款的要求执行解除程序。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解除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1.与对方协商解除:与对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解除合同的方式和条件。2.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了解解除合同的法律途径和可能的后果。3.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果无法与对方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但请注意,解除合同可能会涉及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建议在行动之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与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结语 解除已签订的二手房居间合同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合同约定。您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行使解除权。如遇违约,责任承担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在解除合同前,建议咨询律师,了解解除合同的具体法律依据和可能的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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