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行政主体部门有哪些??我国行政主体部门有哪些?我国行政主体部门有: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行政主体通常具备下列特征: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2、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权力的组织。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4、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有: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方承担的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4)返还权益:(5)恢复原状;(6)停止违法行为;(7)继续履行职责;(8)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9)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10)行政赔偿等。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2)赔偿损失;(3)行政处分等。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承认错误,赔礼道歉;(2)接受行政处罚;(3)继续履行法定义务;(4)恢复原状,返还财产;(5)赔偿损失;(6)仅对外国人适用的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入境。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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